古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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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工人暴雨天連續作案 強姦少女獲刑十年兼鞭刑

Published at Aug 21, 2025 10:30 am
(古晋21日讯)瑟里安一名47岁合同工因在暴雨天先后强奸15岁少女,昨日在法庭认罪后被判十年监禁及四下鞭刑,其中一起案件发生在体育场看台楼梯间。
被告昨日在会话法庭法官Saiful Bahari Adzmi面前对两项修正指控表示认罪。根据法庭陈述,首次犯案发生于今年2月4日凌晨时分在瑟里安的住所内;时隔24小时后,2月5日晚当地体育场看台下方成为第二起案发地——当时二人为躲避暴风雨在此避雨。
两项指控均援引《刑法》第376(1)条,最高可判处20年监禁兼鞭刑。法官对首项罪名判处九年监禁加两下鞭刑,第二项罪名判处十年监禁加两下鞭刑。因刑期同步执行,被告实际服刑十年,刑期自8月19日被捕之日起计算。
本案于2月8日曝光,因受害者连续五天未归家,家属报警寻人。次日少女安全返回后,父母立即通知当局并带其前往医院验伤。警方于2月9日晚在被告的村屋中将其逮捕。
调查显示,被告与这名初中三年级学生的初次接触始于WhatsApp聊天软件。2月3日凌晨刚过,少女曾发信息要求被告到公交站接她。被告用摩托车将未成年人载往住所实施了首次侵犯,次日夜间又在体育场进行了第二次侵害。
本案由副检察官Ruvinasini Pandian主控,庭审期间被告未聘请法律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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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日报新闻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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