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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法犯法 男警偷拍女警同事洗澡 2026年4

Published at Apr 25, 2026 04:17 pm
台湾南投县一名男警连两天深夜在分局宿舍的男女共用盥洗室用手机偷拍女警洗澡,后来被女警发现。闹上法庭后,男警须赔偿60万元(约7.56万令吉)。

据自由时报25日报道,判决书指出,任职于南投县某警察分局的张姓男警,去年3月19日凌晨4时许,上完厕所到宿舍的男女共用盥洗室冲洗,发现里面有女警在洗澡,竟拿出手机自门板上方伸进去偷拍3段影像。隔日凌晨0时许,再度到盥洗室偷拍该女警沐浴,拍到2段影片时,女警发现惊叫,经调阅监视录影,查到张男涉嫌偷拍,也还原张男手机确定有这几段影片。

南投地院依犯无故以录影摄录性影像罪,判处2个有期徒刑3月。检方不服上诉,台中高分院今年3月改判2个5月有期徒刑,应执刑8个月。

被害女警因该案身心受创严重,长期陷入焦虑、恐惧与羞辱情绪,职场信任关系因此瓦解,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请求精神慰抚金200万元(约25.2万令吉)。

●男警:罹患适应障碍症

张姓男警坦承犯行,辩称经诊断罹患混合焦虑及忧郁情绪的适应障碍症已在治疗,不会再犯,另有年幼子女及年迈双亲需扶养,请求法院酌减赔偿15万至20万元。

南投地院法官认为,张男身为警务人员,未遵守法纪,反而利用职务与生活环境之便,重复窃录他人沐浴的高度私密影像,已严重侵害隐私权与人格尊严。被害人所受精神痛苦极重,判决张男应赔偿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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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日报newsro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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