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政府加重水源污染肇事者刑罚 从1万提高到最多10万

Published at Aug 09, 2023 04:47 pm
为了更有效保护州内水源,玻璃市州政府在州议会提呈及通过2023年玻璃市州水源法案,加重对水源污染肇事者的刑罚,即从原本最多罚款1万令吉,提高10倍到最多1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一年,或两者兼施。 在该法案下,污染水源的重犯者将被罚款每日不超过1万令吉。 玻州务大臣莫哈末苏克里于周三在2023年第15届首季第三次玻州议会,提呈上述修正法案时获得通过,以取代2011年水源法案。 他较后在记者会上指出,该修正法案主要是扩大玻州水利灌溉局主任保护水源的权限,从中加强玻州水源管理,使执法更有秩序,更有效地保护水资源。 他说,与吉打、马六甲、吉兰丹和登嘉楼等其他州属相比,玻州的2011年水源法案自生效以来从未被修改或改善。 苏克里也说,玻州水利灌溉局多次对2011年水源法案展开研讨会,并发现需要修正的太多,因此提出新法案来取代它。 玻州法律顾问莫哈末拉迪则说,工厂取水或进行与水源有关的活动,必须向玻州水利灌溉局申请及缴付费用,若涉及污染水源行为,将会在该法案下被罚款或监禁。修正法案也制定肇事者须支付事后清洁费用。 玻州水利灌溉局副主任莫哈末阿努瓦则说,该新法案通过后,将加强州内水源的使用与保护进行综合管理,之后将成立由大臣为首的玻州水源管理机构,以优化管理州内水源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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