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一名男子在其网友的脸书粉丝专页发文骂他“蟑螂出来做公益”,后者提告后,地院审理认为,“蟑螂”一词足以贬损他人的名誉及社会评价,依公然侮辱罪判蔡拘役30日,得易科罚金3万元新台币,可上诉。
据联合新闻网25日报导,判决指出,“按蟑螂因栖息在阴暗、潮湿之处,且时常穿梭于垃圾及废弃物间,可轻易媒介细菌、微生物等病原,为社会通念所认足以影响环境清洁、饮食卫生之物,令人与嫌恶、噁心、恐惧产生联结,指称他人係蟑螂,显足以贬损他人之名誉及社会评价”。
据报导,2022年11月15日,蔡姓男子连接网际网路至Facebook,以暱称在严姓被害人于粉丝专页发表分享贴文下留言,他留言称“蟑螂出来做公益难怪只有100讚”,严提告,检察官将蔡起诉。
台北地方法院法官上个月21日传唤蔡出庭,蔡无正当理由不到庭,不过,法官认为,蔡的犯行应科拘役刑,蔡虽不到庭陈述,也可依一造辩论判决,法官考量蔡的犯罪动机、目的、手段等,依法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