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古来优美城工业园一家汽车零件工厂因错误悬挂国旗及柔佛州旗而遭古来市议会勒令暂时关闭一事,行动党资深领袖拿督邓章钦质疑,古来市议会究竟依据哪一项地方政府条规,赋予当局勒令商家停业的权力。
邓章钦表示,他挑战古来市议会清楚列明相关法律依据,包括究竟是哪一条市议会附属法令(UUK),赋予地方政府因为商家错误悬挂国旗或州旗而停止其营业的权力。
他说,即使相关附属法令确实存在,当局也应该重新检讨有关规定,因为错误悬挂旗帜与勒令企业停止营业之间,明显存在处罚程度是否相称的问题。
“如果有关行为只需通过罚款200令吉、500令吉甚至1000令吉即可达到惩戒及教育效果,就没有必要动用勒令企业停业这种影响营运及生计的严厉手段。”
他认为,执法应该讲求比例原则,不能因为企业在悬挂旗帜方面犯错,就直接采取可能影响企业经营的重罚措施。
“如果只是为了取得企业负责人或业者出席、配合执法的承诺,就直接关闭企业营运,这到底是什么样的执法方式?如果犯错,就罚款;如果不遵守,再采取进一步行动,而不是随意勒令企业停业。”
邓章钦进一步反问,如果银行犯错,是否也应该关闭银行?如果政府部门犯错,是否也应该关闭政府办公室?
他指出,地方政府在执行法律时,更应该确保处罚与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相称,避免出现“小错重罚”的情况。
吁地方政府理事会制定统一政策
邓章钦也指出,国家地方政府理事会(Majlis Negara bagi Kerajaan Tempatan)应该考虑制定统一政策,让全国地方政府针对错误悬挂国旗及州旗的行为采取一致的处罚标准。
“可以考虑将这类违规行为统一列入地方政府相关法规,首次违规罚款不超过500令吉,重犯则不超过1000令吉,但不应该以勒令企业停业作为处罚方式。”
邓章钦强调,维护国旗及州旗的尊严固然重要,所有业主、企业及社会人士也应当尊重并正确悬挂国旗与州旗,但执法同样必须依法、有依据,并符合比例原则。
“政府不能因为要维护旗帜的尊严,就采取比问题本身更严厉、甚至影响企业生存的处罚。政府在执法时,也必须尊重法律与公平原则。”
勿将把关责任推给非执政党
针对有人认为有关事件应由行动党出面协助解决,邓章钦则认为,问题本身涉及柔佛州政府及地方政府的管辖范围,既然州政府及古来市议会目前均由国阵掌管,相关方面更应该直接向本身的州政府及地方政府反映,而不是将责任推向其他政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