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騙案被告上訴駁回
Published at Jul 11, 2023 03:10 pm
(本报斯市11日讯)高庭驳回了一名欺骗犯罪者提出的上诉,认为没有任何依据,并认为犯罪行为很重。
上诉人莫哈末阿兹里经过审判后被判有罪,罪名是 12 项欺骗罪名和 3 项洗黑钱罪名,这些罪名都是在他担任警察期间犯下的。
首席大法官拿督张惠安庄说,受托预防犯罪的警察不能犯下这种可耻的犯罪行为。
副检控官透露,上诉人在 2018 年 4 月至 6 月期间犯下这些罪行,当时他还是一名警员。
他利用社交媒体网站 Facebook 说服三名受害者拿出自己的钱,金额从 100 元到 1 万元不等,总计 3万700元投资于包括“钻石每周投资”在内的虚构计划,并承诺获得高达 每投资 1万元,每周将获得 6000元的回报。
首席法官指出了一个例外,其中一名受害者获得了 1600元的“利润”。
当受害人索取钱财时,上诉人会编造不付款的借口。
随后,他于 2018 年 6 月进行了三笔交易,将总计 1万5600元存入妻子的银行账户。
受害人向警方提出投诉,警方的调查最终导致他被捕。
上诉人以他因入狱而遭受的家庭困难为理由提出上诉。
首席大法官认为,这根本没有任何道理。
对于这些罪行,首席大法官强调,上诉人已接受审判,而他作为一名警察,公众通常对他们抱有信任和信心,如果对警察的犯罪行为不加以制止,他可能会受到损害。
“为了公共利益,量刑和判处重刑时必须以威慑为主要考虑因素,”
首席大法官最后维持法庭对上诉人判处六年监禁的判决。
首席法官还维持上诉人向三名受害者赔偿总计 2万9100元的命令,否则因拖欠付款而被监禁两个月零两周。
首席大法官强调,该案再次提醒我们这句格言,“如果一件事情听起来好得难以置信,那么它也许真的不可信。”。
Author
Han Yin K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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