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婚女遇上霸道渣男,被迫人工流产、遭遇社交媒体上散布移花接木裸照及种种污蔑,更变本加厉利用疑是伪造的银行月结单提呈法庭供证,要女子归还之前所赠与的财物及损失。
虽然后来中止法庭诉讼,却仍不放弃网络霸凌,发送污蔑电邮骚扰女子服务公司的客户,导致女子被迫辞职免公司受牵连。
黄姓女事主(46岁)指出,虽然公司理解她是遭受污蔑,也建议她拿无薪假避风波,但她还是毅然决定辞职,不想再连累公司。
“我是被逼的,要不然对方一直都去骚扰无辜者,都是捏造的,无论是裸照或其他指控……我还需要供养父母、养女儿、供车及屋子……”
女事主周二(17日)是在行动党莲花苑州议员游佳豪及班丹区部妇女组主席陈瑞雯的陪同下,召开记者会揭发前男友的恶行;她说,该名男子原是其雇主,当2012年在知道她离婚后,伺机约她吃饭与约会。
“我知道他有家庭,但他告诉我他已经与妻子分居,正办离婚手续,因此我才答应与他在一起。”
“其实两人在一起期间,他不时都会对我冷暴力;在一起的第三年,我意外怀孕了,但是因为子宫外孕需要进行手术,他却为了继续到夜店寻欢,竟怪我不会选择时间去做手术……!”
“手术后,我留在他家里休养。但是,这期间的30天,他不曾照顾我,让我自生自灭。”
“他每一天都早出晚归,继续风花雪月过生活……我对他非常失望,所以选择离开。但是,3个月后,他找回我,哀求我回心转意。”
“他说,每天晚上都在发梦一个小孩子跟着他,他感到惭愧,想要补偿我……因为当时对他还有感情,我就心软再次接受他。”

黄女士指出,两人言归于好后,对方坚持在梳邦地区以她的名义,买下一间公寓当补偿,而她本身也开始了美好未来的憧憬。
她说,只不过,男友在3个月后故态复萌,并且要她外出找朋友玩,互相不干预对方的生活与交际,而她也默默承受!直至5年后,对方却怀疑她有新男友而提出分手,还找律师处理将公寓转换拥有权。
“但是对方却连我私己钱买下的另一间公寓也要,实际上,他只是付过一笔5000令吉的订金,装修和头期都是用我的银行户头转账的……2022年,他突然发一封律师信给我索讨逾18万令吉。”
黄女士说,在本月初进行的诉讼过程中,其代表律师向法庭提出质疑对方所呈上的银行月结单,并且获得银行方面的支持,对方竟突然撤销诉讼,法庭因此判决对方需赔偿律师费及过堂费。
她指出,两人在一起7年(自2012年至2019年),她曾多次离开对方,但是,都被对方的甜言蜜语劝回;2020年分手后,对方盗用其社交媒体上图片移花接木造谣污蔑,指她“职业小三”、“无男不欢”、“见一个爱一个”及“来者不拒的贱女人”。
“在分手后,我已关闭所有的社交媒体户头,但是,对方还是千方百计到公司的社交媒体与电邮取得同事或客户的照片,进行造谣与骚扰。”
她说,自从发现社交媒体上造谣的虚假用户后,曾多次向警方及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MCMC)投报,而MCMC则采取关闭被投诉的社交媒体户头,惟在接近法庭审讯期间,造谣风波转用电邮,有约百人接到有关邮件,被牵涉者包括公司资方与客户。
“他曾经警告我,一旦离开他,他绝不会让我好过,直至他咽下最后一口气。”

冀警方严厉看待
针对黄女士的遭遇,行动党班丹区部妇女组主席陈瑞雯指出,该区部妇女组严厉谴责有关男子对于黄女士所做出的伤害。
“这是对女性的一种霸凌、贱踏及抹黑女性尊严的行为,因此,希望接获黄女士投报的执法单位能依法将涉案者绳之以法,以保障受害人的权益。”
此外,她也呼吁接获污蔑黄女士的贴文及抹黑的图片者,本着尊重女性立场,不转发有关贴文或图片,因为这或涉及转发未经证实的假消息,而面对法律制裁。
“更何况当事人如今已站出来澄清有关社交媒体上的指控,都是污蔑不真实的。”
另一方面,行动党莲花苑州议员游游佳豪指出,他将协助黄女士跟进相关单位的调查进展。
“当事人在案发这几年,多次向警方及有关方面做出投报,但是,至今都不知道案件调查进展,其中包括针对对方向法庭提供假文件作为呈堂证据的报案……这是非常严重的刑事罪,希望警方严厉看待有关报案。”
他指出,根据黄女士所提供的线索于证据,足以证明社交媒体上流传有关污蔑黄女士的谣言与移花接木裸照,是对方在散布的假消息,也是抵触我国法律的一种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