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应修订《所得税法令》“给了钱再说” 林冠英:违反“无罪推定”原则

Published at Nov 06, 2023 09:19 pm

财政部前部长林冠英建议,政府应修订《1967年所得税法令》中的“给了钱再说”(pay first talk later)原则,因其违反了“无罪推定”原则。

他说,任何人在未经法庭宣判有罪前,应视其无罪,然而《1967年所得税法令》的“给了钱再说”显然已抵触该原则。

“强迫纳税人先付款是不合理的,如果需要进行稽查,那么可能会导致许多公司破产。”

林冠英也是民主行动党峇眼国会议员。他今日(6日)在国会下议院参与辩论财政部的《2024年财政预算案》委员会阶段时建议,政府修订《1967年所得税法令》,交由法官做出裁决。

“或者法庭勒令逃税者缴纳欠税,或许能够考虑提供折扣,不需要要求他们100%偿还,或许缴付其中的50%已经足够。”

他也建议财政部官员,应该向议会提供欠税者的行动责任报告,以便让议会进行讨论。

此外,林冠英也质询隶属财政部的内陆税收局,是否已收到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和其儿子拿督纳兹夫丁,逾16亿9000万令吉所得税欠税。


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