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亨州渔业局严正看待日前在珍拉丁海龟保育与资讯中心(PKPP)海滩发生的海龟遭干扰事件,将会配合警方追查涉案人士,任何干扰、捕捉或破坏海龟栖息地的行为,可面对最高2万令吉罚款。
有关事件发生于7月27日(周一)清晨约6时45分,当时一只疑似准备上岸产卵的海龟,遭到3名身份不明人士的恶意对待。
渔业局已在事发地点展开初步调查,并在较后到珍拉丁警局报案,目前正配合警方,追查涉案人士及采取后续行动。
彭亨州渔业局局长罗斯兰周二发文告,对此不负责任的行为表示深切遗憾。
“我们对这起不人道的行为深感遗憾。海龟是《1985年渔业法令》下受保护的物种,此类事件反映了社会对濒危海洋生物保育意识的薄弱。”
他指出,任何人若被发现干扰、捕捉或破坏海龟栖息地,可根据《1985年渔业法令》受到严厉对付,罚款不少于500令吉,最高可达2万令吉。
他也强调,目前该局正持续监督海龟主要登陆的地点,包括刁曼岛、瓜拉龙宾(Kuala Rompin)、珍拉丁海滩(Pantai Cherating)及北根的丹绒峇都尼纳西(Tanjung Batu Nenasi)。
罗斯兰呼吁当地社区与旅游业者合作,且有责任守护州内海洋资源的可持续性。若发现任何可疑活动,立即向当局举报,以确保海龟能的安全及继续登陆本地海域。
他说,彭亨州渔业局将持续致力于海龟保育工作,并不间断地推动公众教育与提升保育意识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