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先生:对方原本还打算引诱我签署一份内容含糊的“果园买卖合约”,庆幸我已察觉不对劲,否则将再损失50万令吉。
黄先生:对方原本还打算引诱我签署一份内容含糊的“果园买卖合约”,庆幸我已察觉不对劲,否则将再损失50万令吉。

男子誤信“拿督” 墜投資果園騙局失21萬

Published at Jan 02, 2026 03:54 pm
(吉隆坡2日讯)一名案底累累的诈骗犯,以“投资果园回酬丰厚”为饵,花言巧语骗信一名房产中介掏出身家,甚至还卖车筹集逾21万令吉,投入“果园投资”内,结果钱到手后嫌犯即失去联系,损失惨重的受骗者欲哭无泪!

据受骗者黄先生(40岁)披露,该名男子原本还打算引诱他签署一份内容含糊的“果园买卖合约”,庆幸他已察觉不对劲,否则将再损失50万令吉。

黄先生今天(2日)是在大马人道主义组织(MHO)总秘书拿督希山慕丁,以及华社公关主任胡杰良陪同下,召开记者会披露案情。

他表示,自己与对方是于去年初透过网络认识,原本双方只是买卖车辆,但该名自称有“拿督”头衔的华裔男子,却开始向他介绍自己所拥有的果园,邀请他参与投资。

“当时,对方还带我到他位于森州林茂的果园,参观他种植的火龙果、蜜柑和百香果,接着又到马六甲参观他开的红酒加工厂,让我对他的业务深信不疑,也起心动念想要投资。”

黄先生披露,该名男子原本要他拿出60万令吉投资果园,惟他经济能力有限,只答应投资18万令吉,并透过转账的方式,分多次将其中14万7800令吉,汇入对方指定的数个银行账户。

“这笔14万令吉,也是我到处借钱得来的,由于还未达投资款额,我甚至把自己的一辆悍马四驱车,以6万3000令吉卖给对方,当作投资本钱。”

他表示,整个投资交易的过程中,男子都未主动出示相关投资合约文件,只是口头答应会在果园半年后收成时,将投资利润分给他。
希山慕丁(左起)、黄先生及胡杰良,展示男子来诓骗猎物的“出让股份合同”,促请警方尽快缉捕对方。
无论如何,在黄先生坚持下,对方总算拟定一份所谓的“出让股份合同”给他,但合同内却处处存疑,包括将投资获利以分期付款方式,定在水果收成时的20%或以上,而且限定合约在还清投资额(18万令吉)后自动终结,还要求黄先生承担果园一切营运开销。

“结果,我迄今分文未获,对方从去年8月起就开始诸多推脱,后来更直接失去联系,导致我血本无归!”

黄先生说,察觉自己被骗后,已经到布城警局报案,警方亦援引《刑事法典》第420条文(诈骗)展开调查,不过至今仍未有下文。

希山慕丁表示,根据该组织调查,该名男子有多达30项案底,而且犯下的都是诈骗案,因此呼吁警方尽快彻查,将男子缉拿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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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日报新闻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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