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法典修正案若通過 砂將成投資佳地

Published at May 18, 2022 04:35 pm
(本报古晋18日讯)一旦2022年土地法典(修正)法案获得通过,砂拉越将成为我国第一个有立法规定,州内行业(包括石油和天然气)需要遵守国际要求的州属。 总理署副部长(法律,1963年建国契约及州与联邦关系)拿督莎丽花哈茜达表示,这些国际要求包括将根据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降低碳排放强度。 她指出,拟议的修正案旨在修订土地法典,以规范和控制在形成砂拉越大陆架的海床上使用陆地和近海土地,用以储存、保留、捕获和封存二氧化碳或任何其它的温室气体。 “来自工业的二氧化碳和其它温室气体必须被捕获、压缩、运输和储存在地下或其它安全设施中。” 莎丽花哈茜达称,修正案将授权砂策划局批准砂拉越境内大陆架的陆地和近海地点用以碳储存。一旦获得策划局批准,就将颁发许可证,将相关土地用以碳存储场所。 她今日在砂议会提呈2022年土地法典(修正)法案时补充说,相关许可证将规定碳储存的所有条款和条件,以及附带的事项。 莎丽花哈茜达称,相关条款将包括基于国际协议和标准的碳储存产生的交易机制。 “碳储存的地点将包括枯竭的油气藏、未使用的深层含盐含税层和不可开采的深层煤层。” 此外,她表示砂拉越石油公司、国油、壳牌石油和其它石油公司已经开展了研究,以开发碳捕获、储存技术和解决方案,并利用春促的二氧化碳制造成产品。 一旦有利这项法律,她表示外国投资者会发现砂拉越是一个很好的投资目的地,为他们提供监管良好的设施或场地,以遵守有关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的国际法律,以及根据当地法律商业利用根据二氧化碳捕获和储存的潜在利益。 莎丽花哈茜达说,拟议中的修正案还试图修改1958年颁布的《土地法》,为“土地”一词提供新定义,以使“土地”一词的法定含义与在其他马来西亚立法,例如《国家土地法》。 她称,例如《国家土地法》第44条涵盖并包括土地上方的空域,而根据《国家土地法》第75A条,马来西亚半岛的国家当局有权允许使用国家土地上方的空域。 所以,她说这里提出的修正案将使陆地上放的空域,列为属于陆地的定义。换句话说,这将使陆地上方的空域也成为陆地的一部分。因此,砂政府将控制空域并控制空域内的任何事物,例如频谱。 莎丽花哈茜达说,根据1998年《通讯和多媒体法案》的定义,频谱是电磁波频率的连续范围,最高并包括420太赫兹的频率。 “我们修订的土地法典中对频谱的定义与1988年通讯和多媒体法案的定义具有相同的含义。” 她进一步说,这项修正案将是砂政府能够确保该州的陆地空域的频谱受到监管,并按照计划用于建立或改善境内电信基础设施,以支持砂拉越根据2030年冠病后发展战略的经济转型。 她称,砂拉越拥有全国最大的碳储存能力,估计在近海地区的储存量为30万亿立方英尺(TCF)。因此,当按照国际工人或接受的碳标准进行交易时,储存的二氧化碳每年预计可产生相当于35亿令吉的碳信用额。 同时,预计在为碳捕获、利用和储存行业创造1万个新的和高薪工作岗位。 此外,她也说碳储存还可以促进能源转型产业的发展,如蓝色氢气、蓝色氨和其它蓝色工业产品。 此举将让砂拉越可从碳储存场所的许可和储存二氧化碳的潜在商业利用中获得可观的收入。 她强调说,此项修正案的提出说及时和合适的,因为政府将不时审查、改进和更新法律,以适应充满活力的现代世界趋势及需求情况。

Author

Tan Chok B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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