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保健品商人今日在地庭对两年前使用假“拿督斯里”头衔的罪状,表示不认罪。
54岁的哈兹米阿都哈密被控于2019年为了商业目的利用“拿督斯里”的头衔,向44岁的阿兹祖阿兹南发出一份“哥冬叶产品开发项目研究合作意向书”,他自称是获得彭亨苏丹封赐S.S.A.P勋衔,并附上伪造的虚假的册封状,身份证和勋章。
他被控于2022年4月1日在满家乐 (Mont Kiara) 的一间公寓犯下罪行,因而触犯2017年彭亨州徽章、头衔和奖章(防止不当使用)法令第3(1)(a)条文。一经罪成,可面对25万至50万令吉罚款,或1至5年的监禁,或两者兼施。
副检察官莫哈末阿米尔提出以8万令吉为保释金,以及一个担保人提供担保,惟其代表律师拿督哈斯纳尔求情称被告育有4个孩子,且不会潜逃,要求降低保释金。
法官阿兹鲁达鲁斯最终将保释金设定为3万令吉,由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并将案件提定于2月5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