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美里2日讯)美里市政局提醒个人或社团单位,凡是举办美食嘉年华或游乐场活动须提前申请执照,违规者可被罚款或监禁。
美里市政局今日发文告提醒,凡有意在美里市范围内举办美食嘉年华或游乐场活动的个人或单位,必须至少在活动开办前30天内提出执照申请,并在取得相关执照后,方可进行宣传、搭建或营运活动场所。
市政局指出,未持有合法执照而进行相关活动,属违法行为,可在2000年《娱乐条例》第5条文及1999年《公共卫生保护条例》第24条文下被检控。
根据《娱乐条例》,违法者可被判处不超过2万令吉罚款、监禁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而《公共卫生保护条例》则规定,违法者可被判不超过1万令吉罚款、监禁不超过2年,或两者兼施。
美里市政局指出,美里位于北砂区,是一座多元族群共融的城市,同时拥有不断增长的外籍人口。各类由社团或活动策划公司主办的游乐场及美食嘉年华活动,不仅展示了各族群的传统服饰和地道美食,也结合现代流行元素,丰富城市文化生活,吸引大批市民与游客参与。
然而,市政局也特别提醒,所有欲参与美食嘉年华或游乐活动的摊贩,务必确认主办方已成功获得相关执照。否则,若该活动被查出属非法经营,摊贩将需自行承担一切损失,包括被执法人员充公食品或货品。
该局表示,为保障公众健康与安全,市政局将持续严格执法,并确保以下标准获得遵守,即所有出售的食物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工作人员须定期接受健康检查;以及所使用的器械与设施须具备结构安全,并符合政府相关规范。
美里市政局重申,若发现任何未获批准的嘉年华或游乐场活动,或对公众造成干扰,将保留权力依法勒令关闭活动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