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雇員信托法 雇主被罰汶幣2千元

Published at May 20, 2024 05:04 pm

(斯市20日讯)汶莱雇员信托基金(TAP)就1公司因未能根据《雇员信托法》第23条、第167章和《2009年补充缴款养老金信托令》第26条支付 雇员缴款而向地方法院提起诉讼。
该公司董事承认未在规定时间内为员工缴纳TAP和补充缴款养老金计划的供款。
马来奕地方法院对该公司处以汶币2千元的罚款,并命令其在6月15日之前支付罚款以及未缴TAP和SCP计划款项,包括应计股息汶币1千392元33仙。
根据一份新闻声明,如果罪名成立,雇主首次违规可被处以最高汶币3千元的罚款,第二次及以后的违规行为最高可被处以汶币1万元的罚款。

Author

Law Hui Y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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