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庭周三批准前首相夫人拿汀斯里罗丝玛在她遭起诉丢失43件首饰一案中,有条件暂缓支付6750万令吉予黎巴嫩珠宝商世皇贸易SAL公司,直至其上诉有结果为止。
不过,司法专员玛丽安谕令罗丝玛在今日起的一个月内,将6746万1027令吉37仙的全额判决款项存入由双方律师持有的共同利益相关者户头。
这意味着,上诉庭在审理罗丝玛的上诉期间,她无需直接向世皇支付这笔款项,仅须遵守法庭指示存入上述金额。
玛丽安通过Zoom宣读裁决时说,法庭认为,这项有条件暂缓执行令要求答辩人(罗丝玛)将判决款项存入由双方持有的利益相关者户头,最能平衡双方的权益。
“这将确保作为胜诉方的起诉人(世皇)能够获得诉讼胜果,并避免一旦上诉被驳回,无条件暂缓执行判决所将造成的不利影响。”
“同时,如果答辩人上诉得直,也能确保其上诉权不会变得毫无意义,因为判决款项仍在司法管辖范围内,并可轻易追回。”
“在此情况下,法庭谕令批准答辩人有条件暂缓执行判决,直至其向上诉庭提出的上诉有结果为止。”
在本日的庭审,罗丝玛的代表律师为雷扎拉欣,而世皇的表律师则为拿督大卫古鲁巴丹。
另一方面,大卫指出,若罗丝玛未能在30天内存入全额判决款项,世皇将有权继续执行判决。
他在与另一名律师维诺达妮联合发布的文告中说:“我们对高庭今日的裁决感到满意,这项裁决确保世皇的判决权益在上诉期间获充分保障。”
新闻背景:
在今年6月10日,高庭裁定罗丝玛丢失43件被指由她保管的首饰,并谕令她在一个月内支付6750万令吉予世皇。
罗斯玛不服裁决,于6月12日向上诉庭提出上诉,并要求在上诉期间暂缓执行判决。
世皇在2023年3月29日兴讼指出,罗丝玛谎称该公司代理送交予她的44件珠宝首饰,包括钻石项链、手镯和头饰,已被大马当局援引《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和非法活动收益法令》扣押。
该公司说,在这44件首饰中,仅有1件是由警方保管,以及其余43件首饰并不在警方手中。
世皇指出,罗斯玛实际上是在首饰不翼而飞后,将责任推卸给大马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