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販毒罪名不成立 免於死刑與終身監禁

Published at Jul 14, 2025 03:27 pm
(古晋14日讯)高等法院今日裁定控方未能建立表面证据,判决一名38岁男子无罪释放,免于面对强制性死刑或终身监禁的严厉刑罚。
被告马克斯·唐纳·詹姆斯·吉米(Max Donald James Jimmy)原本被控于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1)(a)条文下贩运毒品,即7,345.7克的冰毒(甲基安非他命),一旦罪成,将面临强制死刑或终身监禁加不少于15下鞭刑的处罚。
根据修正后的指控,被告被指于2023年5月20日晚上约11时35分,在古晋国际机场(KIA)国际到达大厅前的路边涉嫌贩运上述毒品。
马克斯自被捕以来一直被还押候审。审讯期间,控方共传召9名证人作证,试图证明案件成立。
然而,法官Leonard David Shim今日(2025年7月14日)裁定,控方未能就案件中关键证物“P21号展品”——一只被警方查获的“Premier”箱子中的毒品身份和重量方面建立表面证据。
根据庭上记录,该箱子于2023年5月20日在吉隆坡国际机场(KLIA)登记托运,航空公司行李系统记录的毛重为15公斤;但当警方在古晋国际机场接获时,所称的同一箱子被称重为10,301.50克(约10.3公斤)。
法官指出,对于这近5公斤的重量差异,没有展开任何调查,也没有提供解释或证据来说明为何会出现此落差。
他说,这一无法解释的重量差异对控方构成致命打击,并严重动摇了证据的可信度。
辩方曾指出,该箱子存在被人动过手脚的可能性。在考量控辩双方所呈证据、口供及文件后,法官最终裁定,不足以让被告出庭自辩。
因此,法院正式判决马克斯·唐纳·詹姆斯·吉米无罪释放。
控方由副检察司莫哈末·菲拉尼·斯芝(Mohd Fillanny Siji)主导;辩护律师为奥斯曼·依布拉欣(Osman Ibrahim)及Roger Ch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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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日报新闻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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