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雇傭法令 1雇主或罰款1千

Published at Jan 30, 2024 03:56 pm

(本报斯市30日讯)劳工局在马来奕县麦克凯伦路检查一家企业的雇主违反了2009年雇佣法令的规定,犯下了4项罪行。
雇主没有给予员工休息、公众假期休假和年假。
随后在比迪路进行检查,发现一名雇主因未能提供急救设备而违反了该命令。如果罪名成立,雇主可能会面临最高1000元的罚款,而未能缴纳罚款可能会导致案件被控上法庭。
劳工局提醒雇主根据2009年雇佣法令优先考虑雇员福利,例如编制雇佣合约和按时支付工资。
雇主也被警告不要滥用外国工人许可证。

Author

Han Yin Kong


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