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罕默德·尤索夫·拉夫特尔于上周四(6月12日)离开法院大楼。
穆罕默德·尤索夫·拉夫特尔于上周四(6月12日)离开法院大楼。

總檢察署上訴尤索夫無罪釋放判決

Published at Jun 16, 2025 01:53 pm
(吉隆坡16日讯)马来西亚总检察署(AGC)已对穆罕默德·尤索夫·拉夫特尔(Muhammad Yusoff Rawther)在毒品贩运和持有仿制枪支指控中获无罪释放的判决提出上诉,此前他因未被要求出庭答辩而被释放。
总检察署在声明中提及,尤索夫在危险毒品法第39B条和1960年枪械法第36(1)条的指控下,在检方完成陈述后被吉隆坡高等法院判决无罪。
“在充分考量高等法院的裁决后,总检察署已于今日(周一)就导致撤销指控和无罪释放的判决提交上诉通知书,”声明中写道。
“根据危险毒品法第39B条,罪成者可被判死刑或终身监禁(如未判死刑),而持有仿制枪支的最高刑罚为一年监禁及不超过5000令吉的罚款,或两者兼施。”
上周四(6月12日),法官拿督穆罕默德·贾米尔·胡辛(Datuk Muhammad Jamil Hussin)以控方未能建立表面案情为由,判决尤索夫无罪,并未要求其出庭答辩。
贾米尔裁定,在去年9月6日凌晨5点警方突袭并发现涉案物品时,尤索夫并未在登记在他名下的车内。当时,他正处于车外。法官还指出,尤索夫将车停在公寓外后,警方在观察到他返回车辆之前的时间差长达9小时。
“此外,尤索夫在被捕数日后曾投诉并报案,声称自己可能是拿督斯里安华·依布拉欣(Anwar Ibrahim)设计的圈套(perangkap)受害者,”法官指出。
“尽管他对安华的指控已被提交,但调查官并未对此展开调查,且被告仍被拘留。控方证据存在多处漏洞,包括对相关物品的保管与控制问题。本法院认为,即便被告选择保持沉默,要求其出庭答辩也是不安全的。”
尤索夫——安华的前研究员——被控贩运300.1克大麻及持有两把仿制手枪。上述罪行据称发生在2024年9月6日上午9点25分,地点为武吉加拉公寓附近的路旁。
审判期间,共有13名控方证人出庭作证。

Author

联合日报新闻室


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