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贪污委员会调查官指出,获得槟城三条大道及海底隧道工程的公司,在公开招标前已提前接触并取得技术与财务相关信息,因此在竞标中拥有“明显优势”。
反贪会总部调查组高级助理总监祖希尔米周四在地庭供证时表示,调查显示,中国北京城建集团(BUCG)在其他竞标者尚未参与前,已与槟州政府就工程技术与财务事项进行讨论。
他指出,该情况发生在招标机制从直接谈判转为公开招标之前,使BUCG在投标过程中具备明显优势。
“根据调查,BUCG在当时提交了较低报价,并在技术上也具备优势,因此最终赢得该项目。”
祖希尔米是在前槟州首席部长林冠英涉及槟城海底隧道及三条主要道路工程贪污案续审中,接受辩方律师海占奥玛交叉盘问时作出上述供证。
他表示,有关BUCG与州政府的讨论是在其他竞标公司未参与前进行,但他同意辩方说法,即相关三场会议仅有BUCG代表、州政府官员及法定成员出席,林冠英并未在场。
不过,他不同意辩方指这些会议并非由林冠英特别安排的说法。
祖希尔米也承认,其调查过程中未能取得征求建议书(RFP)草案,因此无法与最终版本进行直接对比,但其结论是基于证人供词及三场会议记录。
控方关键证人之一、Consortium Zenith BUCG私人有限公司(CZBUCG)前董事扎鲁此前供证时指出,由于该公司在2011年参与相关三场会议时是唯一获准出席的竞标单位,因此在招标过程中占据优势。
此外,前槟州行政议员林峰成供证称,由Zenith BUCG及其他合作公司组成的财团在技术与财务评估中获得最高评分,并被推荐授标。
林冠英现年65岁,被控于2011年至2017年期间,在担任槟州首席部长时涉嫌滥用职权收取330万令吉贿赂。
他同时面对另一项指控,涉嫌在吉隆坡谷中城附近酒店索取项目10%利润作为回报。
此外,他还涉及两项控状,指其促成州政府以2亿880万令吉出售土地予与该项目相关的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