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有效铲除不法集团利用出租单位作为呼叫中心,警方决定从串谋和教唆行骗角度,对付出租单位的业主和房地产代理!
全国警察商业罪案调查局总监拿督斯里南礼说,出租单位的业主和房地产,有责任了解租户的背景,而非以“不知情”、“不清楚”的理由推卸责任。
他说,有些业主为了从出租单位获利,如收取比一般市价更高的租金,或一次性收取一年的高额租金等,而就不问清楚租户的背景下,就将单位租给他人。
他补充,此举有效防范任何出租单位,被充作为不法集团呼叫中心。
“房地产经纪在单位出租前,都需花时间寻找租户,因此都会有一两个月的时间来处理出租文件,因此可以在这段期间了解租户背景。”
“同样的,单位业主没有理由在不了解租户的背景,或声称一切交给房地产经纪处理出租事宜,然后对于有廿多人在出租单位居住的情况,不会感到惊讶。”
南礼周四在记者会说,房地产经纪需要负起出租单位被充作不法用途的责任,否则一旦发生不法活动呼叫中心的事情曝光后,可受到法律对付。
他说,警方可援引刑事法典第420条文(诈骗)、第34条文(同谋)与第109条文(教唆)下,对付房地产经纪。
他指出,根据“认识你的客户”(Know Your Customer)程序,单位业主同样要负起法律责任,并在上述条文下受到对付。
南礼说,房地产经纪别为了抽佣、回酬高等理由,而没理会租户的活动;这与钱骡出让户头的理由一样。
他说,若所有人都声称是受害者,警方没有深入调查,那就没有案件。
他指出,这是警方严厉对付出租单位被充作不法集团呼叫中心的第一步防范措施,除了警方,地方政府也需为出租单位被充作呼叫中心的事情,提供一个规章制度的标准作业程序。
根据警方数据,2021年迄今,警方在取322项缔不法集团呼叫中心行动中,共拘捕2135名国内外涉案人士,并搜到164万零148现款与1万2562项电脑器材。
单单今年展开的148项取缔行动中,就有1160或占50%的人被拘捕,而起获的88万3967令吉现款,已占过去3年总额的近54%。
迄今已有1017名涉案者或47%已被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