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隆门县警察局代理警长莫哈末海迪。
石隆门县警察局代理警长莫哈末海迪。

誤信虛假貸款廣告 銷售助理損失3270令吉

Published at Jul 07, 2026 11:33 am
(石隆门7日讯)一起涉及虚假贷款骗局的案件中,警方发现,用于骗取一名24岁销售助理钱财的3个银行账户,过去都曾涉及诈骗案件记录。

石隆门县警察局代理警长莫哈末海迪表示,受害者来自新尧弯附近一座甘榜,她于7月1日通过脸书发现贷款广告后受骗,最终损失3270令吉。

他说,根据警方报案记录,受害者原本希望申请3000令吉个人贷款,于是点击该广告中的链接,随后通过WhatsApp接获一名自称代表某贷款公司的人士联系。

“受害者提交身份证副本后,曾表示希望取消贷款申请。”

他表示,诈骗者随后声称取消申请需要支付5000令吉罚款,导致受害者选择继续办理贷款申请。

莫哈末海迪指出,为了获得贷款批准,受害者之后被要求支付多项费用,石隆门括所谓的保险费、贷款协议费、账户启用费、贷款协调费、销售及服务税(SST)、押金验证费,以及贷款发放协议费用。

他说,“受害者向3个不同银行账户进行了4次转账,总金额达到3270令吉。”

“然而,在完成所有付款后,受害者始终没有收到所承诺的贷款资金,反而再次被要求支付5000令吉罚款,声称只有这样才能取消贷款。”

他进一步说明,警方通过中央信用资讯系统(CCIS)查询后发现,接收受害者款项的马来亚银行及回教银行账户,各自拥有3宗过去涉及诈骗案件的记录,而联昌国际银行账户则有1宗相关记录。

莫哈末海迪表示,受害者随后前往警局报案,并在警方告知相关求助中心功能后,于星期一拨打997热线寻求协助。

他说,目前警方已援引《刑事法典》第420条文(欺骗罪)展开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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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日报新闻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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