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男女違法 各判監鞭刑

Published at Sep 29, 2025 02:03 pm
(斯市29日讯)一名印尼女子日前在法庭承认三项罪名,包括违反《护照法》第146章第12(1)(g)条,即 未经授权持有他人护照,可判处六个月监禁;以及违反《刑法》第22章第109条及第466(b)和第466(c)条,每项罪名均可判处八个月监禁。

最终,被告鲁克米亚蒂(45岁)被判处 共22个月监禁,刑期自6月5日被捕之日起生效。她是在移民与国民登记局执法人员于商业场所展开行动时被捕,随后带上法庭受审。

另一方面,另一宗案件中,印尼男子穆罕默德卡尼夫(46岁)因 移民通行证过期后逾期居留,触犯《移民法》第17章第15(1)条,认罪后被判处 七个月监禁和三次鞭刑。该判决自9月17日起生效。

Author

Liew Yun Ki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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