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局執法發現2項違規

Published at Oct 13, 2024 01:33 pm

(本报斯市13日讯)劳工局执法单位日前采取行动,确保雇员遵守《2009年雇佣法令》。

执去人员在申固隆村商业区商业区进行检查时,发现了两项违规行为,即未按照《法令》第70条规定给予员工公共假期,以及未按照《法令》第71条规定提供带薪年假。雇主可能面临最高汶币1千元的罚款。

劳工局提醒所有雇主遵守《2009年雇佣法令》,特别是在给予公众假期方面,并确保员工在工作第一年至少获得七天的带薪年假,此后逐步增加。

Author

Thiann Kok Hu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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