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拥有津贴柴油 男子认罪罚5万

Published at Jun 06, 2024 11:06 am

非法拥有928公升津贴柴油,华裔男子认罪,被判罚款5万令吉,若无法支付则以监禁5个月替代。

被告是陈德春(译音),被控在2023年10月6日大约下午6点30分,在峇东埔一间油站被发现其丰田车辆有928公升柴油,属于管制商品,抵触 1961年统治品法令第21条和1974年统治品条例第3(1)条文,即在没有许可证的情况下批发或零售柴油。

案由北海刑事第二法庭法官诺阿妮审理,判以罚款5万令吉或5个月监禁替代,控方没收检押金作为政府收入处理。

此案由槟城国内贸易及生活成本部检察官提控,被告则由一名辩护律师代表。

槟州国内贸易及生活成本部主任杰根在文告中透露有关法庭案件资讯。


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