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斯市11日讯)内政部昨天在汶莱大学举行第 41 届汶莱公民证书颁发仪式。
内政部长拿督阿马丁出席主持,约有 468 人被授予汶莱公民证书。
获得公民证书的人包括那些根据《汶莱国籍法》第 15 章第 5(1) 和 8(1) 条申请公民证书的人: 马来语笔试;第 6(1) 条 母亲是汶莱公民的儿童、父亲是汶莱公民的儿童以及父母拥有汶莱公民身份的领养儿童;以及第 5(6) 条 - 丈夫是汶莱公民的妻子。
内政部长拿督阿马丁出席主持,约有 468 人被授予汶莱公民证书。
获得公民证书的人包括那些根据《汶莱国籍法》第 15 章第 5(1) 和 8(1) 条申请公民证书的人: 马来语笔试;第 6(1) 条 母亲是汶莱公民的儿童、父亲是汶莱公民的儿童以及父母拥有汶莱公民身份的领养儿童;以及第 5(6) 条 - 丈夫是汶莱公民的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