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后,被告由一名警官押送出法庭。
判决后,被告由一名警官押送出法庭。

貨車司機強姦15歲少女 判監10年 鞭刑6下

Published at Jun 23, 2026 02:20 pm
(古晋23日讯)一名货车司机因承认去年强奸一名15岁少女,今日在此间地方法庭被判处10年监禁及鞭笞6下。

法官诺尔希山·莫哈末·贾阿法依据《刑事法典》第376(1)条文,对这名28岁的被告作出上述判决,并指令其监禁刑期自其于6月15日被捕之日起算。该项罪名一经定罪,最高可判处20年监禁及鞭刑。

法庭同时指令被告,须根据《2017年性侵儿童法令》第26条文,在服刑期间接受改造辅导;并在刑满后,依据同一法令第27条文,接受警方监管三年。

根据案情,该罪行发生在石角一家廉价酒店。调查显示,被告自2025年7月在石角附近一家咖啡店结识受害人后便与其相识。受害人后来于6月8日因腹部不适求医,医疗检查发现其已怀孕,随即报警。

经调查,被告于6月15日被巴达旺县警察总部刑事调查组的警官逮捕。求情时,未委托律师的被告请求轻判,理由是他需承担赡养年迈父母及六名兄弟姐妹的责任。

副检察司蔡凯盛促请法庭严惩,强调法定强奸法律基于的原则是,16岁以下的女孩在法律上不具备同意性行为的能力。

他表示:“其理由是,这个年龄的女孩尚未在生理、心理或情感上成熟,容易受到操纵、说服或剥削。”他同时提请法庭注意卫生部数据,该数据显示在2019年至2024年间,共记录了21,114名19岁及以下未婚少女怀孕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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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日报新闻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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