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未成年女友懷孕 少年被判入感化院

Published at Jan 27, 2026 02:23 pm
(古晋27日讯)一名少年因于去年2月强奸一名少女致其怀孕,今日被地方法庭判处送入婆罗洲高原感化院三年。
林慧川裁判司是在今日听取了社会福利部提供的关于该名15岁少年犯的道德行为报告后,作出上述判决。
此外,慧川裁判司还根据《2001年儿童法令》第93(1)(d)条文,命令被告父母每月一次前往该学校探望他。
该名中三学生对被控抵触《刑事法典》第376(1)条文的一项指控表示认罪。若罪名成立,最高可判处20年监禁及鞭刑。
他被控于2025年2月间某夜,在古晋某甘榜强奸了当时14岁的受害少女。

根据案情事实,调查结果显示报案人与被告是情侣关系。调查期间,报案人承认是自愿与被告发生性关系。
事件大约发生在2025年2月,当时被告因家庭问题搬到报案人所在的甘榜家中居住。报案人家属曾试图驱逐被告离家,但被告因家庭问题不愿离开。
2025年8月,报案人到诊所进行健康检查后,被证实已怀孕六个月。
得知女友怀孕后,不愿负责任的被告要求报案人堕胎。因被告拒绝负责,报案人家属遂将其驱逐并报警处理。
因此,被告因与一名14岁女童发生性关系,犯下了《刑事法典》第376(1)条文下的罪行。
本案主控官为努莎菲卡警长,被告无律师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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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日报新闻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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