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微型企業援助金 需呈個人戶頭

Published at Nov 05, 2020 04:39 pm
(古晋5日讯)砂人联党署理秘书长薛华东指出,那些申请“微型企业特别援助金”(GKP)一次性3000令吉,有被批准却迟迟未收到当局款项的商家,需向内陆税收局提呈个人银行户头,以便当局能存入有关援助金。 他说,在接获一些商家投诉,被批准该项援助金后却未收到援助金,在向内陆税收局作跟进获得当局回应,申请获准者是须提呈自个银行户头,而非公司的银行户头。 [caption id="attachment_11495971" align="alignnone" width="300"] 人联党署理秘书长薛华东(左2)与热心人士为一贫户提供生活必需品。[/caption] 薛华东连同热心人士到一贫户家提供必需品受访时声称,根据当局解释,一些申请该援助金获准商家,由于仅供给公司的银行户头,导致当局该项援助金不能发出! “根据内陆税收局的最新资料,有关获得批准该援助金未获发放款项商家,即日起到本月14日浏览该局官网gkp.hasil.gov.my作了解,并更新个人银行户头资料。 ” 惟他提醒,被获准该项援助金的商家,必须确保是向内陆税收局提呈个人银行户头。 他强调,商家们不可向来电的不明人士(或对方自称是某部门的官员),提供个人银行户头资料,以免落入诈骗集团的陷阱。 他指出,内陆税收局也提供给公众热线号码03-89111000,或透过HAsiL Live Chat联系,也可https://maklumbalaspelanggan.hasil.gov.my/MaklumBalas/ms-my/探询详情。

Author

Tan Chok B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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