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市29日讯)汶莱信息通信技术产业管理局(AITI)昨日举办了第二届人工智能(AI)治理研讨会。交通和通讯部正通过数字汶莱委员会(DBC)制定《数字汶莱转型计划》,该计划将取代此前于2020年发布的《数字经济总体规划》。
《数字汶莱转型计划》将指导数字政府项目和举措的实施,这些项目和举措将利用新兴技术和人工智能(AI),实现汶莱建设智慧国家的愿景。
交通和通讯常任秘书莫哈末纳兹里作为第二届人工智能(AI)治理研讨会的特邀嘉宾,在致辞中重点介绍了《数字汶莱转型计划》。
他强调了将于2026年1月1日全面生效的《2025年个人数据保护令》(PDPO 2025)。该法令是一项重要立法,旨在确保私营部门在处理和处理个人数据时实行问责制。
他说,我们今天观察到的不断发展的人工智能格局必然需要更灵活的数据保护方法。
为了推动人工智能的持续发展,需要高质量的数据,这需要在获取更结构化、更可靠的数据时,在创新与伦理考量之间取得谨慎的平衡。
总的来说,个人数据保护立法“极大地培养了处理个人数据的机构的问责文化。PDPO 2025也不例外。
“它包含指导机构履行其个人数据妥善管理、治理义务的条款,包括在其职责范围内采取措施,以最佳方式保护个人数据。”
因此,在个人数据保护立法到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实施适当的数据管理和治理,从一开始就应对未经授权的数据使用所带来的挑战和风险。
他重申,至关重要的是,我们对人工智能的使用方式必须以致力于道德实践为基础,以应对人工智能滥用的风险和其他相关问题。
“因此,有效的人工智能实施需要所有利益相关者共同承担责任。这种协作方式对于充分利用这项技术的优势,同时确保其负责任的开发和使用至关重要。”
他说,世界各地的司法管辖区“已经设计并实施了新的人工智能治理和道德框架、政策和法律。值得注意的是,欧盟的《人工智能法案》于2024年8月生效,其主要条款包括禁止构成“不可接受风险”的人工智能系统,并要求组织确保其员工具备足够的人工智能素养。通用人工智能 (GPAI) 模型的提供商还需要创建和维护全面的技术文档,提供训练数据摘要,并标注人工智能生成的内容。
“对可能造成重大损害的人工智能模型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
他分享道,其他一些指南“提供了更基于原则的方法,为各组织提供了可遵循的最佳实践。
例如,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的《人工智能伦理建议书》和东盟的《人工智能治理与伦理扩展指南,生成式人工智能》。
据他了解,这些案例已成为制定《汶莱人工智能治理与伦理指南》时区域最佳实践的主要参考点。
为了取得进展,他说,政府、私营部门、学术界和民间社会共同承担责任,是充分利用人工智能技术优势并确保其负责任地开发和使用的关键。
出席会议的还有来自多个部门的常任秘书和副常任秘书,以及汶莱信息通信技术产业管理局 (AITI) 首席执行官再拉妮, 研讨会汇聚了来自不同领域的参与者,包括政府官员、私人界代表、行业利益相关者和学生。
《数字汶莱转型计划》将指导数字政府项目和举措的实施,这些项目和举措将利用新兴技术和人工智能(AI),实现汶莱建设智慧国家的愿景。
交通和通讯常任秘书莫哈末纳兹里作为第二届人工智能(AI)治理研讨会的特邀嘉宾,在致辞中重点介绍了《数字汶莱转型计划》。
他强调了将于2026年1月1日全面生效的《2025年个人数据保护令》(PDPO 2025)。该法令是一项重要立法,旨在确保私营部门在处理和处理个人数据时实行问责制。
他说,我们今天观察到的不断发展的人工智能格局必然需要更灵活的数据保护方法。
为了推动人工智能的持续发展,需要高质量的数据,这需要在获取更结构化、更可靠的数据时,在创新与伦理考量之间取得谨慎的平衡。
总的来说,个人数据保护立法“极大地培养了处理个人数据的机构的问责文化。PDPO 2025也不例外。
“它包含指导机构履行其个人数据妥善管理、治理义务的条款,包括在其职责范围内采取措施,以最佳方式保护个人数据。”
因此,在个人数据保护立法到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实施适当的数据管理和治理,从一开始就应对未经授权的数据使用所带来的挑战和风险。
他重申,至关重要的是,我们对人工智能的使用方式必须以致力于道德实践为基础,以应对人工智能滥用的风险和其他相关问题。
“因此,有效的人工智能实施需要所有利益相关者共同承担责任。这种协作方式对于充分利用这项技术的优势,同时确保其负责任的开发和使用至关重要。”
他说,世界各地的司法管辖区“已经设计并实施了新的人工智能治理和道德框架、政策和法律。值得注意的是,欧盟的《人工智能法案》于2024年8月生效,其主要条款包括禁止构成“不可接受风险”的人工智能系统,并要求组织确保其员工具备足够的人工智能素养。通用人工智能 (GPAI) 模型的提供商还需要创建和维护全面的技术文档,提供训练数据摘要,并标注人工智能生成的内容。
“对可能造成重大损害的人工智能模型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
他分享道,其他一些指南“提供了更基于原则的方法,为各组织提供了可遵循的最佳实践。
例如,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的《人工智能伦理建议书》和东盟的《人工智能治理与伦理扩展指南,生成式人工智能》。
据他了解,这些案例已成为制定《汶莱人工智能治理与伦理指南》时区域最佳实践的主要参考点。
为了取得进展,他说,政府、私营部门、学术界和民间社会共同承担责任,是充分利用人工智能技术优势并确保其负责任地开发和使用的关键。
出席会议的还有来自多个部门的常任秘书和副常任秘书,以及汶莱信息通信技术产业管理局 (AITI) 首席执行官再拉妮, 研讨会汇聚了来自不同领域的参与者,包括政府官员、私人界代表、行业利益相关者和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