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辆多用途休旅车在大道上鸣警笛和闪烁频闪灯,在车流中穿插超车,网友调侃“如果可以的话,也想安装警笛。”
根据网传视频显示,这辆车子在行驶期间,使用警笛和频闪灯,迫使路过车辆让道,引起网友热议和质疑其行为是否合法。
有关视频于周三(4日)在脸书专页DashCam Owners Malaysia上传,上传视频的网民撰文指出,此事是于周三傍晚6时在隆布大道(Mex)发生。
上传的视频网民也留言:“警笛(Siren)可以像这样安装和超车吗?如果可以的话,我也想安装。”
多名网民在留言区议论纷纷,还标签警方和陆路交通路等政府部门,要求彻查此事。
吉隆坡交警调查与执法局主任占祖礼助理总监指出,交警迄今还没接到此事的报案,而经过查阅目前在网络上流传的视频,也无法确认涉事车辆的车牌号码。
他周四发表简短文告,警方同时查阅网民留言区,也未发现任何与该车辆车牌号码有关的资料。
他重申,无论如何,视频中所显示的行为,涉嫌触犯1959年交通工具(构造与使用)条规第138(1)条文(禁止非获准的紧急车辆安装闪烁警示灯)
与刑事法典第170条文(冒充公务员)。
与刑事法典第170条文(冒充公务员)。
在第一项法令若罪名成立,可在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119(2)条文下,被判罚款2000令吉或监禁6个月;若抵触第二项罪名罪成,可被判监禁最多两年监禁、罚款或两者兼施。
知情者受促联络敦李孝式路交警警局(0320719999)或就近警局,提供情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