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東县一企业违规倾倒垃圾遭罚款2千

Published at Nov 30, 2025 03:58 pm
(斯市30日讯)都東县部执法组近日对一家企业采取执法行动,因其违反《2021年混合违法行为法令》(第30章),被罚款汶币2,000元。
    该执法行动是在例行巡查中发现位于拉姆宁村1643地段的某企业存在违法倾倒垃圾行为,根据第12(1)(a)条文依法作出罚款决定。
    当局提醒,若相关公司未能在罚款发出日起七天内缴清罚款,将被提控上庭。一旦罪成,初犯将面临不少于汶币2,000元及不超过10,000元罚款;若屡犯,则罚款不少于汶币10,000元、不超过30,000元,或判处不超过12个月监禁,或两者兼施。
     执法组亦借此提醒民众、企业单位及商家业主,务必保持周边环境清洁,特别是商业场所与公共区域,不得随意倾倒、堆放或遗弃任何类型垃圾。
   该单位呼吁公众提升环保意识,遵守法规,共同营造清洁、卫生的生活与商业环境。

Author

Liew Yun Ki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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