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斯市5日讯)汶莱摩拉县属下许可与执法单位在遮鲁东海滩开展了代号为“Ops Bersih”执法行动,对违反《杂项法》(第30章)数名个人开出罚款。
一名印尼国民、三名孟加拉国民以及三名汶莱国民,各被罚款汶币100元。
在另一项行动中,两家公司因非法处置废物各被罚款汶币1千元。
所有个人和公司都限七天的时间来缴纳罚款。
如果无法缴纳罚款,当局将根据《杂项法》第30章受到法庭起诉,如果罪名成立,个人将面临最高汶币9千元的罚款,而公司将面临最高汶币3万元罚款,或12个月监禁或两者兼施。
当局呼吁公众通过该局WhatsApp专线合作,以提供有关非法废物处理的信息,包括位置地址和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