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接6456份公民权申请 内长:仅1765人获批

Published at Nov 21, 2023 11:31 am

内政部近5年接收6456份无国籍孩童的公民权申请,其中1765份申请获批及921份申请被驳回,惟仍有逾5000份申请尚在审批阶段。

内政部长拿督斯里赛夫丁纳苏申指出,根据国民登记局(JPN)记录显示,自2019年至今年9月,该局共接获6456份根据《联邦宪法》第15A条款提出的公民权申请,其中2686份申请已处理,分别是1765份申请获批及921份申请被拒。

“目前,尚有5347份申请还在审批过程。”

赛夫丁是在志期11月20日的国会书面,答复民主行动党武吉免登国会议员方贵伦的质询时提醒,由于公民权身份是联邦政府授予的最高奖励与认可,因此须谨慎审批。

他说,公民权申请能否获批,取决于申请者提供的文件证明是否充足,审批过程也受制于《联邦宪法》第3部分、《1964年公民权条例》,以及涉及婚姻注册、收养、孩子合法性及移民条例等。

无论如何,赛夫丁表示,内政部愿简化申请程序,惟仍需要符合现有法律,尤其是根据《联邦宪法》第15A条文提出的申请,以符合昌明大马以仁慈价值观为基础的原则。

他也说,其实他已设下关键绩效指标(KPI),即今年审批1万份公民权申请,而这项目标已在本月达成。

“其实,内政部已改善通过《联邦宪法》第15条款下提出的公民权申请审批标准作业程序,也就是从2020年开始,缩短申请的审批时间。”

根据《联邦宪法》第15A条款,联邦政府可以“在其认为合适的特殊情况下”将21岁以下的任何人登记为马来西亚公民。

《联邦宪法》第15A条款,甚至可以适用于任何情况下出生的儿童,例如父母身份不明等,但始终取决于内政部长的裁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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