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庭:杀人犯虽被定罪  不一定都会判死刑

Published at Nov 25, 2023 09:50 am

上诉庭说,并非所有被定罪的杀人犯,都会被判处死刑。

上诉庭法官拿督柯玛蒂苏碧雅说,法官现在可以选择判处监禁或死刑,而且并非所有谋杀罪都同样令人发指。

她在2019年对一名尼日利亚男子因谋杀一名护士,而被判处35年监禁一案的判决书中说:“围绕谋杀案的事实情况大相径庭,因此所有谋杀案都应判处死刑是错误的。”

上诉庭法官拿督维兹尔阿兰迈丁、拿督阿末再迪和拿督柯玛蒂的上诉庭三司在8月9日裁决,谋杀沙登医院护士长被判缳首绞刑的40岁尼日利亚男被告吉伯特鞭笞12下。

7月4日生效的数项法律修正案,赋予法官对谋杀和贩毒的量刑自由裁量权。

根据新法律,贩毒和谋杀等罪行的强制死刑已废除,以及法官有权判处死刑或监禁不少过30年,但不超过40年,如果未判死刑,50岁以下的男囚犯也将被判鞭笞不超过12下。

柯玛蒂昨天撰写了一份长达15页的判决书,并发布在司法机构的网站上,并认为死刑适用于更“严重和特殊的谋杀案”。

她说,不幸的是,《刑事法典》第302条文,并没有解释或说明法官在决定是否判处死刑时,应考虑的因素。

她说,作为一个广泛的指南,法官认为,死刑适用于处理雇佣杀手和连环杀手、那些为了性满足目的强奸和杀害受害者、肢解受害者尸体、使用枪支的危险罪犯以及策划谋杀并冷血方式执行的人。

柯玛蒂说,在吉伯特的案件中,没有证据表明他计划或有动机在赛城的一栋公寓里,杀死他的情人西蒂卡里娜卡马鲁丁。

“凶杀案发生前的情况表明,他们在2019年5月9日凌晨的某个时间突然发生了误会。”

她表示,虽然西蒂被残忍杀害,但这并不是决定是否判处死刑的唯一标准。

她说:“一名无辜受害者失去了生命是事实,但如果忽视302条文的立法目的,继续对每一个谋杀罪名成立者判处死刑,修正法律的目的就显得多余了。”

Author

KH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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