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人刘凯贤遭人杀害弃河案,4名男子今日在峇株巴辖推事庭被控谋杀罪,惟案件属于高庭权限,且不得保释,因此4名被告均未认罪。
4名被告分别为40岁的S.约格斯瓦兰、26岁的林永明(译名)、32岁的N.阿楚坦及33岁的侯汉伟(译名)。他们在推事莫斯达基苏卡诺面前聆听控状后,法庭没有记录他们是否认罪。
4人被控于7月29日下午约2时35分至8月3日中午约12时30分期间,在马星花园白金路2(Jalan Emas Putih 2, Taman Sri Skudai)至峇株巴辖巴力拉惹森布隆河一带,共同谋杀39岁的刘凯贤。
4人抵触刑事法典第302条文,并与同一法典第34条文同读。一旦罪成,可被判死刑或最高40年监禁;若不判死刑,则须至少鞭笞12下。
此案由副检察司努莎琳依布拉欣提控。
被告阿楚坦由律师S.肖恩多德利代表,其余3名被告则由拿汀菲莉答代表。
推事随后将案件展至10月14日,以等待验尸报告、脱氧核糖核酸(DNA)鉴定、闭路电视及电话鉴证报告。
较早前,媒体报道警方在本月初于靠近峇株巴辖巴力拉惹森布隆河发现一具被渔网包裹、漂浮在河面的39岁男子遗体后,逮捕5名嫌疑人。
警方初步调查显示,死者相信遭人以绳索勒颈致死,随后被抬上交通工具,双手以胶带捆绑,遗体则被渔网包裹。
警方也在遗体上发现5块石头,相信是嫌犯用来将遗体沉入水中的物品。
死者自7月29日起便被妻子报案失踪,其家人较后仅在新山寻获死者的轿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