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晋24日讯)一名23岁的失业男子今日被控上地方法庭,因涉嫌于上周四(12月18日)在莫央(Moyan)一间超市停车场抢劫一名女子,强行夺走受害者的金项链。
被告在艾丽丝阿文琼法官面前,针对一项援引刑事法典第392条文(抢劫)的控状,表示不认罪。若罪名成立,可被判处最高14年监禁及鞭刑。
在审讯过程中,副检察司莫哈末艾曼穆塔利布建议法庭批准被告以1万令吉现金保释,并须有两名本地担保人。
不过,代表被告的辩护律师法兹迪拉·奥斯曼请求法庭降低保释金,理由是被告没有固定工作。
法官随后批准被告以6,000令吉现金保释,并须有两名本地担保人。
法庭将案件定于2026年1月27日再度过堂,以进行案件管理。同时,法庭也谕令被告在案件审结前,每个月首日须到邻近警局报到。
据了解,31岁的女事主当时正将购物物品放入车内,突然遭一名陌生男子靠近,被告随即抢走其颈项上的金项链后逃离现场。
女事主高声呼救,一对夫妇赶来协助。
事件造成受害者约1,800令吉的损失。事后女事主报警,警方并于12月19日将被告逮捕。
被告在艾丽丝阿文琼法官面前,针对一项援引刑事法典第392条文(抢劫)的控状,表示不认罪。若罪名成立,可被判处最高14年监禁及鞭刑。
不过,代表被告的辩护律师法兹迪拉·奥斯曼请求法庭降低保释金,理由是被告没有固定工作。
法官随后批准被告以6,000令吉现金保释,并须有两名本地担保人。
法庭将案件定于2026年1月27日再度过堂,以进行案件管理。同时,法庭也谕令被告在案件审结前,每个月首日须到邻近警局报到。
据了解,31岁的女事主当时正将购物物品放入车内,突然遭一名陌生男子靠近,被告随即抢走其颈项上的金项链后逃离现场。
女事主高声呼救,一对夫妇赶来协助。
事件造成受害者约1,800令吉的损失。事后女事主报警,警方并于12月19日将被告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