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身穿绿色与白色上衣)在警方押送下离开法庭。
被告(身穿绿色与白色上衣)在警方押送下离开法庭。

家暴妻女三人認罪 男子判監36個月

Published at Jun 09, 2026 10:53 am
(古晋9日讯)一名男子因涉及3项家庭暴力案件,伤害妻子及两名女儿,今日在古晋推事庭俯首认罪后,被判总计监禁36个月。

现年47岁的被告依布拉欣尤索夫(Ibrahim Yusuf)在推事莉奥娜多米尼克莫吉柳(Leona Dominic Mojiliu)面前承认全部控状。

法庭裁定,被告每项控罪监禁12个月,3项刑期连续执行,总刑期为36个月。

3项控状皆援引《刑事法典》第323条文(蓄意伤人)提控,并根据第326A条文加重处罚。

根据首项控状,被告于6月3日上午约10时50分,在位于石角路柏特拉再也甘榜吉打拉玛(Kampung Gita Lama)的住家内,蓄意伤害其妻子。

第二及第三项控状则指被告于同一时间及地点,分别伤害其23岁及15岁的女儿。

案情显示,案发时,投诉人即被告妻子与被告及两名女儿同在屋内。

期间,双方因家庭纠纷发生争执,被告情绪激动,随后将木椅支架掷向两名女儿,导致她们受伤及感到疼痛。

此外,当妻子试图保护孩子时,双方发生肢体冲突。过程中,被告手指击中妻子左眼,导致她受伤。

警方于6月5日晚上约9时30分在甘榜吉打拉玛逮捕被告,并将他扣留在达万再也警局扣留所协助调查。

此案由副检察司阿末法祖鲁迪苏里亚尼(Ahmad Fauzulutfi Suriani)主控,查案官为努艾因旺阿都拉(Nur Ain Wong Abdullah)。

被告没有聘请律师代表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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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日报新闻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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