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晋22日讯)一名37岁本地女子昨日(21日)在古晋达万路交通执法行动中,涉嫌醉酒驾驶遭警方逮捕。
古晋警区主任亚力克森纳加查布助理总监表示,这项由古晋警区总部交通调查与执法组展开的行动,于5月20日晚上11时30分开始,持续至翌日凌晨3时30分。
他说,此次行动由1名高级警官及11名警员参与,目的是确保道路使用者不会在酒精影响下驾驶,因为这不仅危及其他驾驶人士,也危害驾驶者本身安全。
他今日发文告指出:“行动期间,嫌犯接受SD2+呼气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显示每100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186毫克。”
随后,该名女子被带返古晋警区总部作进一步调查。
亚力克森指出,警方援引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5A(1)条文调查此案,因女子体内酒精含量超过法定每100毫升血液50毫克的限制。
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长两年、罚款1万至3万令吉,并从定罪日起至少两年内不得持有或申请驾驶执照。
整个行动期间,警方共检查65人及62辆交通工具,包括25辆轿车、18辆摩托车、13辆四轮驱动车及6辆多用途休旅车(MPV)。
此外,警方也针对各类交通违规行为开出33张PDRM(K)257罚单。
亚力克森表示,警方将不定时继续展开类似行动,以降低醉驾引发交通事故的风险。
他也劝请道路使用者切勿酒后驾驶,因为这不仅危及其他道路使用者,也可能赔上自己的性命。
古晋警区主任亚力克森纳加查布助理总监表示,这项由古晋警区总部交通调查与执法组展开的行动,于5月20日晚上11时30分开始,持续至翌日凌晨3时30分。
他说,此次行动由1名高级警官及11名警员参与,目的是确保道路使用者不会在酒精影响下驾驶,因为这不仅危及其他驾驶人士,也危害驾驶者本身安全。
随后,该名女子被带返古晋警区总部作进一步调查。
亚力克森指出,警方援引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5A(1)条文调查此案,因女子体内酒精含量超过法定每100毫升血液50毫克的限制。
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长两年、罚款1万至3万令吉,并从定罪日起至少两年内不得持有或申请驾驶执照。
整个行动期间,警方共检查65人及62辆交通工具,包括25辆轿车、18辆摩托车、13辆四轮驱动车及6辆多用途休旅车(MPV)。
此外,警方也针对各类交通违规行为开出33张PDRM(K)257罚单。
亚力克森表示,警方将不定时继续展开类似行动,以降低醉驾引发交通事故的风险。
他也劝请道路使用者切勿酒后驾驶,因为这不仅危及其他道路使用者,也可能赔上自己的性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