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刺死16岁少女叶芯嫙的少年表面罪名成立。
被控刺死16岁少女叶芯嫙的少年表面罪名成立。

【叶芯嫙命案】少年被告表罪成立 须出庭自辩

Published at Aug 13, 2026 04:32 pm
高庭今日(13日)宣判,被控刺死16岁少女叶芯嫙的少年表面罪名成立。

法官阿德琳在裁决中说,检方已成功证明这名15岁少年的表罪,并谕令他出庭自辩。

该少年的律师冯吉祥向媒体证实此事。

控状指出,这名男生于2025年10月14日早上9时20分至早上9时35分之间,在八打灵再也万达镇一所国中的女厕内谋杀死者,抵触刑事法典第302条文。

罪成者可被判死刑,若是少年被告,则受2001年儿童法令约束。

在审讯期间,检方传召出庭供证的证人包括3名儿童、教师、死者母亲、病理学专家,以及高级查案官。

本案主控官为副检察司拉惹再祖法丽达、阿卡里及阿末依克巴。

鉴于被告仍未成年,其身份不得公开,也不允许拍摄其照片,以及庭审是以清堂方式进行。
16岁少女死者叶芯嫙。
今年2月12日,该少年在阿德琳面前以华语重新聆听控状后,否认有罪。

同年1月30日,在精神科报告证实该少年适合接受审讯后,检方根据《刑事程序法典》第177A条文,获律政司署批准将案件从八打灵再也推事庭,移交莎阿南高庭审理。

这名少年于去年10月22日在八打灵再也推事庭面控,但当时并未记录他是否认罪,因为谋杀案是属于高庭的权限。

一旦罪名成立,《儿童法令》第97(1)条文规定,不得对未满18岁的儿童判处死刑。

法庭可援引同一法令的第97(2)条文,谕令羁押有关人士,以等候国家元首、统治者或州元首发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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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日报newsro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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