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里19日讯)美里区前国会议员张有庆起诉大华银行案,今日在高庭续审。
张有庆在复查过程中,坚持当年国会下议院会议的回答已经说明,Swiber债券未获国家银行及大马证券监督委员会批准在马来西亚销售,因此在马来西亚销售该债券属违法。
辩方律师在早前审讯的交叉盘问中,要求张有庆使用马来语念出第14届国会下议院第2季度第3次会议回答的最后一段文。
这段文字提到,由于Swiber债券不是在马来西亚推出及销售,任何关于该债券不遵守及发生的风险,不在大马证券监督委员会权限内。因此,投资者受促在国外进行任何投资前,先深入了解将面临的风险。
张有庆表示,国会下议院对此事有最终的决定权,其会议的回答已经明确说明Swiber债券不允许在马来西亚销售。
他说,银行不能向客户销售不被允许在马来西亚销售的债券,即使允许在马来西亚销售的债券,也必须遵守一定的指南,如销售员必须通过考试,以考取销售债券的执照等。
另一方面,张有庆在复查过程中指出,自己于2019年5月17日前往大华银行索取定期存款文件时才知道这是投资债券,在此之前不曾收到任何文件。
他表示,自己以为这是定期存款计划,没人告知这是购买债券,而且自己也不曾购买债券,对债券也没有兴趣。如果自己有意购买债券,也会亲自到银行提出投资的要求。
此外,诉方第2证人吴丽萍今日也已完成接受辩方律师的盘问。由于诉方律师阿本瑞未能完成第2证人的复查程序,高庭定在本月28日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