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晋7日讯)一名36岁失业男子因向68岁母亲索钱不遂,不仅出言恐吓,还多次朝母亲脸上吐口水,今日在古晋推事庭认罪后,被判监禁14个月。
被告在没有代表律师陪同下,向推事凌慧娟(译音)承认两项控状。
首项控状援引刑事法典第506条文(刑事恐吓),被告因恐吓母亲而被判监禁14个月。
第二项控状则援引刑事法典第509条文,被告因朝母亲脸上吐口水,侮辱对方人格与尊严,被判监禁3个月。
不过,法庭批准两项刑罚同期执行,并从2026年4月7日,即被告被捕当天起生效。
根据控状,案件于2026年4月2日晚上约9时30分,在双溪亚榜峇鲁甘榜一间住家发生。
案情指出,被告与母亲发生争执时情绪失控,不断朝母亲脸部吐口水,同时还挥拳击打墙壁及母亲躺卧的床垫。
法庭也揭露,这类事件过去经常发生,只要母亲拒绝给钱或无法满足要求,被告便会大发雷霆,导致受害者长期活在恐惧与精神压力中。
事发期间,被告还对母亲说出“你小心一点”等恐吓言语,企图让母亲担心自身安全。之后,他还强行索取母亲的手机后离开现场。
调查发现,被告当时受到毒品影响,并涉嫌向母亲讨钱购买毒品。受害者因担心自身安全,于隔日即2026年4月3日报警,警方随后将被告逮捕。
此案主控官为副检察司阿末法祖鲁特菲苏里亚尼。
首项控状援引刑事法典第506条文(刑事恐吓),被告因恐吓母亲而被判监禁14个月。
第二项控状则援引刑事法典第509条文,被告因朝母亲脸上吐口水,侮辱对方人格与尊严,被判监禁3个月。
不过,法庭批准两项刑罚同期执行,并从2026年4月7日,即被告被捕当天起生效。
根据控状,案件于2026年4月2日晚上约9时30分,在双溪亚榜峇鲁甘榜一间住家发生。
案情指出,被告与母亲发生争执时情绪失控,不断朝母亲脸部吐口水,同时还挥拳击打墙壁及母亲躺卧的床垫。
法庭也揭露,这类事件过去经常发生,只要母亲拒绝给钱或无法满足要求,被告便会大发雷霆,导致受害者长期活在恐惧与精神压力中。
事发期间,被告还对母亲说出“你小心一点”等恐吓言语,企图让母亲担心自身安全。之后,他还强行索取母亲的手机后离开现场。
调查发现,被告当时受到毒品影响,并涉嫌向母亲讨钱购买毒品。受害者因担心自身安全,于隔日即2026年4月3日报警,警方随后将被告逮捕。
此案主控官为副检察司阿末法祖鲁特菲苏里亚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