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和司法部于周一联合发布《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当中规定了因酒驾、醉驾曾受过处罚等15种从重处理情节,并明确如醉驾情节轻微,可以不起诉或者定罪免刑。该意见将于下周四起施行。
意见规定了一般不适用缓刑的10种情形,如存在发生交通事故、行为危险性大以及主观恶性深等情形,要从重处理;如醉驾同时构成交通肇事罪等其他犯罪,依照处罚较重的犯罪定罪并从严追究刑事责任。意见亦规定自愿认罪认罚等4种从宽处理情节,明确如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可以不作为犯罪处理,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该意见建立健全醉驾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完善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相互衔接、梯次递进的酒驾醉驾治理体系,有利更好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意见要求,各级政法机关坚持惩治与预防相结合,采取多种方式强化综合治理、诉源治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