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本地男子涉嫌穿戴犹如警服拍摄视频,造成警队形象受损,警方援引4项条文,将涉案的30岁疑犯扣留助查。
警方是于周三(22日)发现这段在短视频Tiktok平台,发现有关视频后,在雪兰莪州首邦市USJ地区扣留这名疑犯。
根据梳邦再也警区副主任费鲁斯警监的文告,这段视频于上周五(17日)发生和上载,视频中一名男子在未获授权下,穿戴印有警方标志的制服与头盔。
他指出,警方将向法庭申请延长拘留疑犯助查。
目前,警方援引1967年警察法令第89条文(非法持有、制造或买卖、供应警用设备与非法使用警察制服)、刑事法典第504条文(故意侮辱,蓄意破坏安宁)、1955年轻微罪行法令》第14条文(侮辱行为在),与1998年通讯与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不当使用网络设施或网络服务)查案。
警方呼吁公众切勿对此案作出任何揣测,知情者受促联络梳邦再也警区总部(0378627222)提供线索。
根据梳邦再也警区副主任费鲁斯警监的文告,这段视频于上周五(17日)发生和上载,视频中一名男子在未获授权下,穿戴印有警方标志的制服与头盔。
他指出,警方将向法庭申请延长拘留疑犯助查。
目前,警方援引1967年警察法令第89条文(非法持有、制造或买卖、供应警用设备与非法使用警察制服)、刑事法典第504条文(故意侮辱,蓄意破坏安宁)、1955年轻微罪行法令》第14条文(侮辱行为在),与1998年通讯与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不当使用网络设施或网络服务)查案。
警方呼吁公众切勿对此案作出任何揣测,知情者受促联络梳邦再也警区总部(0378627222)提供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