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涉拥脏物被判监禁16个月

Published at Jan 08, 2024 03:20 pm

(斯市8日訊)涉及持有赃物男子于上周在斯市法庭认罪,被判处 16 个月监禁。
被告為26岁男子魯拉慈米,他在法庭对检察官穆萨维尔提出的三项指控认罪。
检方透露,执法官员在对其被告邻近房屋和地区(包括一间营业场所)失踪的财物进行调查后,发现被告与另1名住户在其Jalan Mulaut, Ban 5居住的房屋内藏有赃物。
据报道,3宗案件包括去年10月23日,Kampong Tanjong Nangka的一所房屋遭到洗劫,Ban 5的另一名房主于9月29日报告称物品丢失及Kampong Jerudong的一家商业场所被闯入,物品丢失。
所有事件均导致被告被捕。 被盗物品范围从家用电器到小件物品。警方相信另一名仍在逃的人与盗窃这些物品有关。

Author

Law Hui Y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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