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相署(宗教事务)部长拿督莫哈末纳因表示,错误诠释《2024年宗教司(联邦直辖区)法案》,将造成误解及阻止政府加强国家伊斯兰管理的好意。
他促请各造,不要就该法案在伊斯兰及非伊斯兰社会造成疑惑。
他说,少数人士做出的数项指控,包括了在我国法律系统下,宗教司的职责及权力需要改善。
“我要再次说明,《宗教司法案》的修正,是为了对与宗教司有关的事项及联邦直辖区与关伊斯兰教法及教义的事项设立条规。”
“透过《宗教司法案》,伊斯兰宗教局、宗教司及伊斯兰法庭的分权将更为明确。伊斯兰法庭的权利及宗教司的伊斯兰裁决将由不同的法令管制。”
莫哈末纳因是针对即将在来临的国会提呈的《2024宗教司法案》,透过脸书做出回应。
他强调,该法案是政府维护穆斯林法律及司法系统所做出的努力,以保障马来西亚穆斯林的正义权利。
他表示,有人指控有该法令将影响国人的自由言论,这并不正确,因为《联邦宪法》保障个人自由权利。
但他强调,相关的自由并非绝对,因为它仍受到《联邦宪法》第8(5)(a)、第10和第11(5)条文限制。
“针对穆斯林的宗教自由,是向宗教领袖学习正确宗教教义的自由。”
他说,必须以《伊斯兰法令》作为确定伊斯兰真正教义的基准,而联邦直辖区宗教司只是负责吉隆坡、纳闽及布城穆斯林出击的法律问题及裁决。
至于有人指宗教司并非由人民选出的职位,他以《1994年职业安全及卫生法令》违例,职业安全及卫生总监也获得权力,阻止使用任何他认为可能影响到工人安全及卫生的水池或物品。
他也促请社会尊重由宗教司发出的裁决,因为宗教司是获授权针对伊斯兰法庭裁决提供建议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