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斯市25日讯)劳工局宣布孟加拉国民在我国就业申请必须透过劳工局下属许可的就业机构进行处理,该规定将於 2 月 1 日起生效。
该公告强调,授权机构将与孟加拉海外就业和服务有限公司(BOESL)直接协调。
此次更新符合汶莱苏丹陛下于2022年10月16日到孟加拉国达卡进行国事访问签署的谅解备忘录。
修订后的流程旨在确保透明度、防止诈欺并解决与招募孟加拉工人相关的人口贩运问题。
透过提高服务品质并促进汶莱和孟加拉国政府之间的合作关系,该实施旨在简化劳工事务。 劳工局鼓励持牌职业介绍所透过国家劳工管理系统(NLMS)网站提交新的和额外的外籍工人许可证(LPA)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