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斯兰党甲抛峇底国会议员西蒂玛丝杜拉因发表“表亲论”诽谤言论,须赔偿行动党3名领袖75万令吉案上诉,上诉庭周二聆听两方阵营陈述后保留判决。
西蒂挑战“表亲论”须赔偿一案上诉案周二审理,代表西蒂玛丝杜拉的律师尤斯法里尔在庭审中称,西蒂玛丝杜拉将林吉祥、林冠英及郭素沁与已故前马共总书记陈平联系在一起的言论,旨在指出政治意识形态上的相似性,而非指称他们存在实际的亲属关系。
他说,西蒂玛丝杜拉于2023年11月4日在登嘉楼甘马挽发表政治演说时使用“表亲”一词,是在对马共与行动党之间的理念作出意识形态层面的比较。
“当被告使用‘陈平的表亲’这一说法时,她是在政治意识形态层面作比较,这种比较可等同于行动党的原则。”
尤斯法里扎尔引用1967年行动党《文良港宣言》,指该宣言显示其原则与共产主义理念存在所谓的相似之处。
他强调,相关言论是在选举期间的政治演说中发表,应被理解为政治批评,而非指控对方涉及犯罪或颠覆活动。
“我谨此陈词,必须把语境放在政治演说之中,而且当时选举在即。”
他重申有关比较仅止于政治意识形态层面。
他表示,高庭法官“过度分析”有关问题,并称行动党过去亦曾试图将伊党意识形态与塔利班相提并论,反映我国当下的政治氛围。
代表行动党3名领袖的律师拿督奈尔则指出,西蒂玛丝杜拉的言论并非无心之失,也非善意,高庭裁定其具恶意是正确的。
他形容有关言论“站不住脚、精心策划且极具恶意”,目的在于妖魔化其当事人,而非进行正当的政治论辩。
奈尔指出,西蒂玛丝杜拉的演说利用了社会中根深蒂固的种族与历史敏感性,将华人政治领袖与共产主义、暴力及恐怖主义相挂钩。
“这种行为是针对广大选民,尤其是人数众多的马来选民,通过唤起自动联想的历史条件反射,而非理性辩论。”
他也表示,将3名领袖与陈平作出虚假关联,带有明显的选前讯息,对当事人的名誉造成“持久且几乎无法逆转”的伤害。
他要求上诉庭驳回西蒂玛丝杜拉的上诉并判给堂费,同时批准其当事人提出的反上诉,以提高赔偿额,借此充分维护名誉,并反映案件的严重性及加重情节。
案件定于2月24日案件管理。
西蒂玛丝杜拉在2023年11月4日于甘马挽一场活动上声称,林吉祥、新加坡已故总理李光耀及已故马共总书记陈平为表亲关系,而林冠英之妻周玉清与郭素沁也有亲属关系。
对此,林冠英于同年11月7日限其48小时内提交证据,但未获回应,三人遂提起诉讼。
槟城高庭在2024年12月4日裁定行动党3领袖胜诉,判令西蒂玛丝杜拉须向林吉祥赔偿30万令吉、林冠英25万令吉,以及郭素沁20万令吉。
高庭法官郭树顺(Quay Chew Soon,音译)亦谕令西蒂玛丝杜拉向每名原告支付2万5000令吉堂费,并从判决日起计5%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