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違反雇佣令的行為 雇主遭勞工局取締

Published at Aug 01, 2024 03:49 pm


(本报斯市1日讯)劳工局最近在马来奕县登阿路展开取缔行动,发现雇主违反 2009 年雇佣令的行为,包括未提供急救设备、在没有劳工专员许可的情况下雇用外籍工人以及雇员被发现在另一家公司工作。
如果罪名成立,每次违规可能面临最高 1000元的罚款。不缴罚款将导致雇主被告上法庭。
劳工局提醒雇主,应依2009年雇佣法令的要求,时刻监察雇员的行踪及监察雇员的福利,例如订立雇佣合约、按时支付工资等。

Author

Han Yin K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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