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黃順舸喜見晉高庭裁決 “我有責任向政府發言”
Published at Dec 10, 2021 08:22 pm
(本报诗巫10日讯)砂全民团结党主席兼巴旺阿山区候选人拿督斯里黄顺舸强调,他是人民代议士,也是人民的人表,亦是州议会内的反对党领袖,因此他有责任向政府发言,关于国油公司与州政府于2020年5月8日签署的协议。
他表明他对于今日古晋高庭的裁决感到高兴,并表示他是一名州议员,也是州政府的一份子,故此他有发言的权力。
他今午在古晋高庭裁决后召开新闻发布会,做出上述的表示。
他表示,他只是寻求政府在4个要点给予解释,第一个要点是为何国油公司在其联合声明中,只支付20亿令吉的税收,而不是预算案中的38亿令吉税收一事,要求州政府解释有关数额差距。
他称,第二要点是州政府同意分阶段降低对国油公司征收的5%石油产品销售税,第三要点是州政府和国油公司,双方同意撤回对彼此的法律诉讼。
他续称,第四个要点则是双方在先前达成的协议,即《 1974年石油发展法令》仍然有效且可强制执行,并且根据《联邦宪法》承认马来西亚国家石油公司对国家,包括砂州的石油和天然气拥有完全的所有权和控制权。
黄顺舸也强调,这些课题是人民想要知道的,因为州政府与国油公司在宣布这些协议时,没有预先进行商量与询问,而且也没有在州立法议会中进行讨论。
“州议会内的议决案,是需要经过州议会的询问小组,获得州议员们通过后才能实行,然而他们并没有这么做。”
他也表示,人民代议士是有权利为人民发问,寻求政府给予解释。
黄顺舸于2020年5月8日发表一则新闻稿中,质疑砂政府和国油之间的和解,指2019年和2020年石油和天然气税总额预计为67亿7千500万令吉,但被大幅减少至20亿令吉。
然而,此言论被砂政府视为具误导性,起诉黄顺舸诽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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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人在观看代表律师罗君华(左)在古晋高庭裁决后,进行的一项新闻发布会影片。[/ca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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