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國民小孩無法上學 陳超耀冀當局關注

Published at Oct 30, 2021 02:30 pm
(本报美里30日讯)砂人联党成功帮助48人申请到公民权,目前尚有142案例仍在处理中,包括32儿童案例。 砂旅游、艺术与文化部助理部长拿督陈超耀指出,面对公民权问题的儿童案例,一些是父母在孩子出生后才注册结婚,或是母亲是外籍人士,孩子跟着母亲的国籍成了非国民,也有是外籍母亲在孩子出生后就离去。 他对此类案例表示关注,毕竟在之前,非国民的小孩是无法在我国上学,之后该党向教育局提出要求,希望让非国民小孩到学校学习,否则可想像到孩子留在家里没有上学,15、16年后踏入社会就面对了种种的问题,比如没有公民权、不能结婚,不能开设银行户口等等。 他说,如今教育局已允许非国民小孩子到学校学习,甚至外籍人士也可以在我国申请驾驶执照。 陈超耀今日接受记者访问时表示,通常第一次的申请都会被拒绝,也不只是什么问题,有关当局也没给出原因。而在第一次申请被拒绝后,必须要等一年后,才能再次提出申请,这是规定。 他表示,该党在过去数年来接获许多不同的申请的求助,其中包括因为美里邻近汶莱,许多砂拉越子民到汶莱工作,孩子在汶莱出生,父母的疏忽,也不知道该怎么做,加上早在1950年代汶莱还未有马来西亚驻汶莱大使馆,马来西亚也尚未组成,没有在我国的出生证明,只有在汶莱出生的记录,他们回来后才开始提出申请,这是主要的因素。 他指出,第二种案例是父母没有结婚且母亲是外国人,孩子一般是跟着母亲的国籍,孩子自然就没有马来西亚国籍。 他说,只要母亲是外国人,例如该党接收到的许多案例,母亲是印尼人,因为砂拉越与印尼毗邻,孩子跟着母亲的国籍,在申请程序方面,有许多繁琐的手续。 “如果父母有结婚证明是最好的,问题是孩子在父母结婚前出生,申请过程需要一些时间,同时还得进行DNA亲子鉴定,证明孩子与父亲的血缘关系。这项DNA亲子鉴定是由政府化验室进行,在新条例下,DNA亲子鉴定将由国民登记局官员安排和见证,确保DNA是来自有关父亲的孩子。” 他指出,父母在孩子出生前已结婚是最好的,但最难处理的是孩子出生后,母亲离开了,这就有些困难了,但申请程序是相同的,因在出生证明里列明了母亲名字,孩子名字和国籍是非马来西亚公民,所以父亲就以孩子的出生证明与孩子进行DNA亲子鉴定。 此外,另一种也是非常难处理的案例,大约在一年前,一对夫妇拿到孩子的伪造出生证明。 他表示,有关伪造的出生证明看起来与真的非常像似,让人难以分别真伪。该对夫妇结婚多年没有孩子,通过中间人以金钱交易,领养了一名孩子和孩子的出生证。 他说,该夫妇一直都不知道手上持有的孩子出生证明是伪造的,一直到孩子12岁时带孩子前往申请身份证,呈上所有文件,包括孩子出生证时,才被告知孩子的出生证明在12年前是伪造的。所以,时隔很久,要找回孩子的亲生父母已是不可能了,也找不到中间人。 他指出,处理这类案例也非常有挑战性,首先必须向法庭提出申请,委任一人成为孩子的监护人,这需要一些时间,待法庭发出庭令认可监护人选后,接着就由监护人向县公署提呈领养手续,让这对已领养孩子12年的父母可以继续领养孩子,所以这对夫妇就成了孩子的领养人。不能直接交给夫妇,法庭必须委任一名监护人,监护人通常会是夫妇的亲人之一。待领到领养证明,父母就可以为孩子申请身份证,成为马来西亚公民,一般这些程序需要大约2到3年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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